6月27日,陕煤电力集团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议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,认真落实陕煤集团警示教育暨专题党课会议精神,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,不断增强政治定力、纪律定力、道德定力、抵腐定力,进一步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。电力集团党委书记、董事长冯平安出席会议并作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。会议由电力集团总法律顾问刘智杰主持。
会议指出,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,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,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,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,确保我们党永远不变质、不变色、不变味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电力集团党委、纪委刚刚成立,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正当其时,要在学习的基础上对标对表,进一步规范党组织建设,自觉把党规党纪融入日常,推动“双融双创”取得更加显著的效果。
会议指出,新出台的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,从法规层面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处分事宜统一规范,为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。全体干部职工要继续加强学习,结合本部门、本岗位实际情况,将各项规定融入到具体工作中,进一步推动经营管理工作依法合规。
会议强调,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对照《条例》要求,将纪律规矩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。严明政治纪律,做政治清醒的“明白人”;严明组织纪律,做组织信赖的“老实人”;严明廉洁纪律,做清正廉洁的“干净人”;严明群众纪律,做可亲可敬的“贴心人”;严明工作纪律,做干事担事的“带头人”;严明生活纪律,做洁身自好的“高尚人”。
会议要求,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“四下基层”有机结合,深入基层、深入一线,理论联系实践,把党课讲深讲实、讲准讲透,确保取得预期效果。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巡察整改结合起来,落实“未巡先改、巡后彻底”要求,对照集团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,全面进行自查自检,把自查整改当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“必答题”,答好答优答出成效。
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,传达了陕煤集团警示教育会议精神,观看了《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典型案件警示录》。电力集团领导班子成员、本部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共40余人参加会议。(贾杰)